D靜靜地坐在餐桌的一端流淚,男友則坐在另一端,雙手插在胸前,滿臉都是怒氣。兩人中間是早已涼掉的三菜一湯,剛剛兩人歷經了一番大吵。
D下班前就已經傳訊息給男友,自己沒辦法準時回家晚餐,老實說也沒什麼胃口,請他晚餐別做自己的份。然而D拖著加班後疲憊的身體回到家後,還是看見了滿桌子菜。
「飯要好好吃,不能因為加班就不吃飯。」
男友堆著笑臉說。
「我知道,所以我已經在公司吃了捲壽司,我覺得晚餐吃這樣就好了。」
「那種東西怎麼能算?你就是這樣身體才會不好!」
男友臉色垮了下來:
「多少吃一點啦,特地為你做的欸。」
D強忍著疲倦與憤怒,勉強笑道:
「當成我明天的便當菜好了。」
這時男友動怒了,
「隔餐的飯菜就沒營養了,這些都浪費了,而且以前你都會吃的!」
D的聲音也高了起來:
「我最近真的不方便回家吃飯,可是你還是擅自煮那麼多,我能怎麼辦?」
「是你先讓我擔心的欸,我為你好你還怪我!你要是能照顧好自己我需要生氣嗎?」
D望著男友,不知該如何反駁,滿腹的委屈和罪惡感湧上眼眶。
D的男友讓人喘不過氣,以愛為名的高度要求,即是「情緒勒索」的一種表現。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由美國心理師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提出,指透過造成他人的負面情緒,以滿足個人要求的行為。這種行為的另一個稱呼是「FOG(霧)」,亦即這種行為由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罪惡感(Guilt)三個英語詞彙組成,也表現出受害者遭遇情緒勒索時,猶如陷入迷霧般的驚慌失措。
情緒勒索的成立包含了以下六個過程:
1. 要求(demanding)
每個人難免都有需要協助以度過難關的時刻,必須互相確認彼此的需求可以如何滿足。像這種時候就不太能稱為情緒勒索,而是表達想法與感覺。兩者最大的差異是,提出要求的那一方是否完全無視另一方的感受,一心一意只想達到個人的目的。
以上述情況來說,D的男友當然能表達自己的擔心,但不管D的情緒,擅自煮了一桌,滿足自己心目中一個「好男友」的形象,就是不恰當。
2. 抵抗(Resistence)
D在男友忽視自己的要求時,並沒有馬上表達抗議,而是勉強自己把飯菜塞進肚子裡。讓男友以為自己這麼做是一種愛的表現,讓這場「勒索」案成立。
3. 壓力(Pressure)
當男友發現D不肯「接受好意」,不但沒有試著找到雙方的平衡,反而貶低D的行為能力並引起他的罪惡感(讓所愛擔心自己),就為了讓他吃下自己擅自煮的東西,就是一種施壓的行為。
4. 威脅(Threat)
D的男友表現出憤怒的情緒,指出:「是你讓我生氣的」,利用D的恐懼與不安,兩人之間的氣氛瞬間降至冰點,傳達出:「讓我不開心就會導致現在的後果」的訊息。
5. 順從(Compliance)
接著,D若為了避免衝突或緩解內心的罪惡感而順從男友,沒有捍衛自己的界限,就會讓男友食髓知味,繼續這麼做。
6. 重複(Repetition)
D的男友在這個過程中了解到自己原來有操弄D的力量,並掌握到了訣竅,就會一再地做出同樣的行為。
沒人會想要自己所愛的人失望,這也是為什麼對我們使出情緒勒索手段的人往往都是我們至親的家人或是伴侶,他們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我們的情緒。如果你正在一段令人窒息的關係裡,總是感到自己不停地在給予高於能力所及的情感或關愛,請點擊以下連結預約諮商時段,或私訊取得預約方式,確認自己是否正經歷情緒勒索:linktr.ee/katerina929
參考資料:
周慕姿《情緒勒索:那些在伴侶、親子、職場間,最讓人窒息的相處》
威爾納‧巴滕斯《情緒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