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是一種向他人精神施壓,以滿足個人需求或目的的行為。這種行為會導致受害者感到恐懼(Fear),像是有義務般地必須順從加害者,否則就會被罪惡感(Guilt)纏身。
能夠做出這種事的人,往往是最牽動我們情緒的伴侶或家人。
加害者首先會對受害者提出令人不快的要求,並在受害者表現出抵抗的態度時向其施壓,甚至以受害者最在乎、最害怕的事情威脅他們,若受害者為了使關係繼續而選擇順從,相同的情況便會一再重演。
「不是做不到,是沒有心。」
「你再這樣下去乾脆分手算了。」
「我對你這麼好,你怎麼可以這樣?」
挾持受害者的安全感,「如果不聽我的就會有壞事發生」,逼其就範,將自己的情緒責任加諸於他人身上。
「不要聽他的就好啦。」我們經常會這樣告訴受害者。加害者應自行調節不安或憤怒的情緒,但受害者卻無法抽離此情況,與加害者劃清界線,因身在其中的被勒索者往往都有以下的特質:
1. 過度在乎別人感受
容易被情緒勒索的人,往往太過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深怕被討厭、拋棄。
2. 習慣自我懷疑
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或決定,即使感到不舒服,仍然會認為對方的選擇更加正確,而選擇順服。
3. 無法拒絕不合理的要求
無法為自己著想,總是過度付出或討好他人,讓自己筋疲力盡。
4. 渴求他人肯定
因為無法喜歡自己,而渴望受到他人肯定或讚美,反倒因此被利用、被予取予求。
5. 對生命失去動力
認為自己的存在不重要,就算消失也沒關係。為了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或是覺得怎樣都無所謂了,而聽從他人。
加害者透過言語「綁架」了受害者,但其實受害者是有能力與方式掙脫並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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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周慕姿《情緒勒索:那些在伴侶、親子、職場間,最讓人窒息的相處》
威爾納‧巴滕斯《情緒暴力》